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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裕藍多媒體工作室主機規則及同意條款
- 裕藍多媒體工作室為一家提供主機租貸 / 網頁寄存服務之網路服務供應者,以下簡稱甲方。
- 承租者為以付費方式享用甲方服務之網路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
使用規則
乙方按照甲方所擬訂之各個主機方案可獲得不同等級之資源分配與使用權利。
- 乙方若對於甲方所提供之各個方案內容有意見或疑問時,可向甲方提出個別彈性調整以配合個人所須,甲方將針酌個別情形做考量並保留最終之核准權。
- 有鑑於網路資源有限(線路頻寬和硬體資源)及公平使用起見,當乙方在該月份使用量(儲存空間或傳輸量)已超過其本身方案所應有額度時,必須對於所超出部份另行繳付額外費用,或添加選購項目,或方案升級以加大實際使用所須。
- 乙方自承租日起七天內(含)享有試用服務,若對於甲方服務不滿意時,可向甲方提出退費申請,退款金額將會扣除網域名稱註冊費、轉帳費用(三十元)、搬家服務費用(新台幣三百元)。
- 乙方日後若對於甲方服務不滿意時,可向甲方提出退費申請,退款金額將會扣除網域名稱註冊費、轉帳費用(三十元)、搬家服務費用(新台幣三百元)、人事服務成本(新台幣三百元)等雜項支出,甲乙雙方不得異議,惟超用流量者不得要求退費。
- 乙方如果續約並沒有七天試用期之優惠。
- 甲方應自乙方承租日起持續並毫不間斷地提供相關服務予乙方,直至乙方向甲方提出終止服務為止,惟當遇上天災,人禍,或任何無法抗拒之外力因素,而導致甲方暫時無法提供正常服務時,將不在此限。乙方因此所造成之損失,甲方 將無須負責。
- 主機內網頁、圖片及任何資料,不保證備份資料的百分之百完整,客戶需自行隨時備份,甲方不負任何資料保存責任 。
網站內容
- 甲方原則上接受任何類型之網站內容,惟下列者將絕對禁止:
血腥、暴力、威脅、迫害、不實造謠、政治顛覆、盜版、侵權、駭客、破解、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意圖或行為者。
- 網站內容適用於所有主機方案。
同意條款
- 乙方之網站內容為乙方一己所擁有,與甲方本身之服務無關。
- 乙方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具有入侵網際網路上任何系統之意圖或行為。
- 乙方應遵守電信法規、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國際慣例使用等規定。若有違反者,乙方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 乙方在未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下,不得販售,轉售,轉讓甲方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資源。
-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所提供之服務從事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任何違法之行為。
- 乙方不得破壞或任意干擾網際網路上之各項服務。
- 乙方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任意發送未經對方授權接收之電子郵件或任何訊息函件。
- 乙方不得濫發廣告信,違者其網站將立即被停機。
- 乙方不得透過甲方之空間上張貼影片,或張貼任何影音格式之檔案。違者將立即停機。
- 有關甲方網路、軟體升級或其他異動,包含但不限於軟體更新、硬體及服務提供者的變動,造成乙方存放於甲方伺服器之檔案異動、遺失或損毀,甲方一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或補償損失,乙方需自行承擔。
- 甲方因任何因素造成軟硬體設備故障需要維修或需要遷移客戶的服務主機時,甲方有權暫停提供主機服務,乙方不得有異議或要求損失賠償。
- 甲方得基於服務安全與穩定考量,保留隨時停止提供乙方服務的權利,惟需十四天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並按比例退還未使用服務之費用,其餘一律不負任何賠償或補 償責任。
- 乙方若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任何一項者,甲方得隨時終止對乙方之所有服務,並且不給予退費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 乙方與甲方共同約定使用本使用條款,並受之約束,若雙方發生任何的爭議與糾紛需訴司法解決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 甲方將保留隨時更新或變動上述各條款之權利,請網友隨時注意條款內容網頁。
聯繫資訊
乙方有責任維護個人資料正確性,一旦本服務中止時能讓甲方可以與乙方取得聯繫。
資料保存
乙方使用本服務時必須支付費用,到期前甲方會依照乙方所留下的聯絡資訊聯絡乙方,若超過期限聯絡不到乙方,在乙方取消帳號後,甲方將不會幫乙方備份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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